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,我校决定对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进行调整。根据学校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操作细则。
本细则适用期为一年,每学年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调整一次。
一、优秀岗助评选对象
非在职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,工程博士、少民骨干、定向生、延期的除外。
(一)老生(已于去年或今年春季中期考核通过、参加评选的):2015级直博生(31人)、2016级直博生(28人)、2017级普博(15人),2018级硕博连读(13人)共87人。
(二)老生(需参加中期考核的):2016级工程博士(1人)、2017级直博生(36人)、2018级普博(10人)、2018级硕博连读(1人),共48人。
注:1)定向生、工程博士、少民骨干生需参加中期考核,不参与岗助评选。
2)本次中期考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,岗位助学金每月发放按学校标准上调(从2019.9月开始计),可参与优秀岗助评选。
3)“工学+X”交叉中心要求考核小组中至少有一名交叉学科的导师(合作导师或交叉学科其他具有博招资格的导师),除了对学业学术水平考核外,还需对交叉研究内容进行检查。
二、 评选标准
(一) 评选原则
中期考核、优秀岗助评选以研究所为单位。根据学校出资下拨标准,以各所当年参加考核、评选所有博士生总人数为基数,按照不超过参评人数20%的规定核准各所优秀岗助,优秀岗助部分1万元一次性发放。科研成果参评标准与当年奖学金评选一致。各研究所暂定名额如下:
所名称 | 考核人数 | 只评级人数 | 评选基数 | 优秀岗助名额 | 备注 |
化工所 | 2 | 8 | 10 |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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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合所 | 15 | 26 | 41 | 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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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合所 | 7 | 18 | 25 | 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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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工所 | 11 | 17 | 28 | 6 | |
制药所 | 7 | 8 | 15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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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环所 | 6 | 8 | 14 |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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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计 | 48 | 85 | 133 | 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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