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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工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、优秀岗位助学金评选工作操作细则(2019)

发布时间:2019-09-30 00:00:00 浏览次数:311

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,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,我校决定对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进行调整。根据学校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操作细则。

 本细则适用期为一年,每学年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调整一次。

一、优秀岗助评选对象

非在职学制内全日制博士生,工程博士、少民骨干、定向生、延期的除外。

()老生(已于去年或今年春季中期考核通过、参加评选的):2015级直博生(31人)、2016级直博生(28人)、2017级普博(15人)2018级硕博连读(13人)87人。

 ()老生(需参加中期考核的):2016级工程博士(1人)、2017级直博生(36人)、2018级普博(10人)、2018级硕博连读(1人),共48人。

      注:1)定向生、工程博士、少民骨干生需参加中期考核,不参与岗助评选。

      2)本次中期考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,岗位助学金每月发放按学校标准上调(从2019.9月开始计),可参与优秀岗助评选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3)“工学+X”交叉中心要求考核小组中至少有一名交叉学科的导师(合作导师或交叉学科其他具有博招资格的导师),除了对学业学术水平考核外,还需对交叉研究内容进行检查。

二、 评选标准

() 评选原则

中期考核、优秀岗助评选以研究所为单位。根据学校出资下拨标准,以各所当年参加考核、评选所有博士生总人数为基数,按照不超过参评人数20%的规定核准各所优秀岗助,优秀岗助部分1万元一次性发放。科研成果参评标准与当年奖学金评选一致。各研究所暂定名额如下:

 

所名称

考核人数

只评级人数

评选基数

优秀岗助名额

备注

化工所

2

8

10

2

 

聚合所

15

26

41

8

 

联合所

7

18

25

5

 

生工所

11

17

28

6


 

制药所

7

8

15

3

 

工环所

6

8

14

3

 

总计

48

85

133

27